|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06日 22: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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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6日召开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阳控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商业物业(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1,890.21万元)为华阳控股向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之敞口部分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为一年。北京华生创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公司的此次保证提供反担保。相关《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议》已于同日签署。 截至2011年5月6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27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及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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