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04日 19: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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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陕国投)合作,发起设立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陕国投对外发行总规模为1亿元的集合资金信托;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年化资金成本不高于14%。 二、同意公司与陕国投合作,发起设立惠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惠州天地源)结构化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规模为4亿元,其中优先级信托3亿元[用于受让深圳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天地源)对惠州天地源的股东借款所形成的债权,受让后,陕国投成为惠州天地源的债权人],由合格投资人认购;次级信托1亿元[用于对惠州天地源增资,使其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为2亿元,增资后深圳天地源、陕国投各持股50%],由深圳天地源认购。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其中优先级信托年化资金成本不高于14%(公司可在计划满12个月时选择提前终止),次级信托不享有信托收益。信托期满后,陕国投将其所持惠州天地源1亿元股权过户至深圳天地源名下。 相关方就上述信托计划的担保方式均作出了有关约定。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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