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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下称:中国纸业)在内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8.45元/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4,400万股(含14,400万股),其中中国纸业认购不低于2,4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五、批准公司与中国纸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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