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拟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304,242,27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预计2011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就销售材料和产成品及土地、采购货物、购买动力和设备及其他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合计为1,717,780,000元、529,010,000元、331,770,000元。 五、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发行总额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一次或分期发行;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届满24个月之日止。 六、同意公司将部分生产经营用设备向租赁公司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为五年,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租赁公司,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租赁公司以不高于一万元的名义价格将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作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融资租赁成本不高于同期银行融资成本。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度确定为70亿元(含目前已有银行贷款的授信)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湘电风能有限公司(下称:湘电风能)、长沙水泵厂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进出口公司)分别提供20亿元、6.5亿元、3亿元的授信担保。 九、通过关于为湖南湘电东洋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收购湘电风能股权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向进出口公司增资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成立湘电(香港)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十三、通过关于经理层人员变动的议案。 十四、鉴于赵亦军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海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十五、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