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7日 07: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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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下称:浪莎内衣)2010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四、同意浪莎内衣“12.28”火灾事故预计损失净额283万元,计入公司2010年损益。 五、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审计,2010年全年浪莎内衣与关联方共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69万元。 八、同意浪莎内衣拟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申请15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10个月,利率按当期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九、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通过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21日下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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