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4日 22: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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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1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全年资产处置核销的报告。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数10,093,779,8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四、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通过关于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共53.81亿元)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以及按相关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含120亿元人民币),且在发行后累计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总额的40%;并在相关发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九、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二、同意将本次融资收购的粉末冶金公司和冶金渣分公司的资产(相关资产正在进行专项审计,以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为准),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并由其按照“总厂-分厂”管理模式对粉末冶金公司和冶金渣分公司实行管理,同时注销粉末冶金公司的法人资格。 十三、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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