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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二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3,931,171,6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0.8元(含税);不送股或转增。 三、通过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收购下属子公司海垦农资公司股权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基地分公司重组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拟将剩余超募资金1,494,981,307.14元永久补充主营业务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一、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30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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