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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聘任刘彬云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及临商银行宁波分行各申请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合计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同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盛德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东阳鼎立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52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2446万元)100%的股权、浙江东阳鼎立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85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2758.04万元)94.97%的股权,对外转让价格分别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格、不低于净资产的价格为依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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