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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向相关关联方收取利息等各类收入、支付三方存管手续费等各类支出,2010年度实际发生额分别合计25,161.52万元、4,496.45万元;预计2011年度,营业用房租赁收入及租赁费支出均不超过800万元,其它收入及支出金额均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2010年,公司累计卖出所有关联方基金产品(全部为货币基金)共计6亿元,取得投资收益15.68万元,预计2011年将从关联方购买金融产品累计金额不超过30亿元(其中权益类金融产品不超过5亿元),累计卖出金额不超过30亿元。另,预计2011年存在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证券产品情况,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10亿元;预计2011年新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有选择关联方作为托管人托管公司的基金、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关联方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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