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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向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5%)增资3,000万美元,其中中方公司增资2,250万美元,占本次增资的75%。本次增资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804.8800万美元增加至6,804.8800万美元,中外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三、同意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MEADLAND LIMITED 共同向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5%)增资2,300万美元,其中中方公司增资1,725万美元,占本次增资的75%。本次增资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美元增加至4,300万美元,中外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0.67亿元、1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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