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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四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以公司现有股本145,324,675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 三、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祥制冷工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国祥)对外签署《关于厂房建设及项目合作之协议书》的议案:上海国祥拟与上海朕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朕大投资)在上海国祥拥有的一宗工业用地(目前尚有71亩可供建设)上联合进行厂房建设和项目合作,由上海国祥提供相关土地使用权,朕大投资提供全部建设资金(预计不超过8,500万元)。自项目竣工之日起,上海国祥将该项目交由朕大投资用作日常生产电子类产品的厂房和仓库,上海国祥不再向朕大投资收取项目租金或收益,合作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后20年止。 五、通过关于核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国祥制冷工业有限公司(下称:东莞国祥;注册资本1,545万元,截止至2011年3月31日净资产14,223,045.62元)坏账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解散东莞国祥并在登记机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手续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19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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