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9日 07: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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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惠联热电)和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惠联垃圾热电)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联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联环保)和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同受国联集团控制,下称:国联财务)申请贷款。预计2011年,向国联集团、国联环保贷款金额分别合计为19000万元、20000万元,均不计利息;向国联财务贷款金额合计为41500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 2011年度,惠联热电、惠联垃圾热电分别与国联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之间因资金往来(贷款转账,不计利息)形成交易,预计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3000万元。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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