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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2011年1月公司配股完成后的总股本1,690,446,393股计算,每股派0.04元人民币(税前)。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通过聘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81,288,014.42元。 五、通过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汽车船船舶融资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与中远集团及下属公司签订框架性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七、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等。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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