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4日 23: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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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同意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进行国债回购、银行债券回购等低风险理财投资。 七、同意公司在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购买1200亩左右的工业用地及职工商住配套用地,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 八、通过公司向银行融资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贰亿伍千万元(含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一年内有效。 九、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11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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