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3日 07: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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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召开二届三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发行后总股本51,81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3.0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2011年度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2011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合计最高人民币87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涉及保证金业务免保证金,期限为壹年,有效期至2012年5月31日止(具体每笔业务的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通过关于为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及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购买上海通用电气广电有限公司、上海通用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厂房及土地并代为建造新厂房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12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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