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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8日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管理公司暨引入投资者参与成城项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成城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建设运营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成立管理公司并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共同合作建设运营成城项目,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澳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上海澳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澳宇投资)共同出资成立上海新华红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管理公司),成城项目应由管理公司负责营运管理并由项目公司和管理公司签署管理协议。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公司、澳中国际分别现金出资7,000万元、3,000万元,分别占70%、30%股权。 管理公司成立后,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红星集团)将向管理公司溢价增资5.7亿元,其中7,500万元作为管理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剩余4.95亿元作为溢价计入管理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完毕后,公司、澳宇投资、红星集团将分别持有管理公司40%、17.14%、42.8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分别为7,000万元、3,000万元、7,500万元),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75亿元。 在红星集团向管理公司增资并且办理相应工商登记手续的同时,澳宇投资应将其持有的管理公司2.14%股权以0.3亿元的价格转让至红星集团名下;公司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在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后,公司、澳宇投资、红星集团将分别持有管理公司40%、15%、45%的股权。各方并对管理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事宜作出相关约定。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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