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2日 09: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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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升华拜克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拜克开普化工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10000.00万元的担保,该两笔担保分别由北京裕和瑞力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开普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湖州新奥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锆谷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3000.00万元及1500.00万美元的担保。公司对上述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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