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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七届九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1,561,787,370股为基础,每10股派0.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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