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0日 18: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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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8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债)方案的议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期限为6年;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发行;票面利率不超过每年3%;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二、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5日14:00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795”;投票简称为“国电投票”。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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