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01日 08: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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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及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A股和H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2.90元(含税),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11年度境内、外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或购股权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订人民币债券发行规划和相关授权的议案:未来三年内(2011-2013年)发行金融债券的余额拟不超过负债余额(按上年末人民币负债余额数核定)的10%;其中,未来三年内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余额不超过300亿元。该授权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七、同意公司分步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0亿元。 八、通过招银国际有关事项情况报告。 九、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变更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高管人员任免事项的议案。 十一、推选韩明智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十二、通过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等。 十三、同意公司拟于2011年5月30日下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会议召开事项将另行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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