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01日 08: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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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召开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及一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投资1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下称:PTA 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 二、同意关于为 PTA 项目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拟投资建设的 PTA 项目需向银行融资29.35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0%),由公司控股的 PTA 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拟以组织银团贷款的方式实现),公司[含其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公司(下称:成达公司)]拟根据出资比例(公司、成达公司分别持股45%、35%),为项目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23.48亿元。 三、通过关于投资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下称:新材料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为新材料项目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新材料项目需向银行融资70.91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0%),由公司控股的新材料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拟以组织银团贷款的方式实现)。公司(含成达公司)拟根据出资比例(公司、成达公司分别持股38.5%、31.5%),为新材料项目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49.63亿元。 上述两项担保形式和担保期限均将依据项目建设和实施期限而定。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并解除之前由公司(含成达公司)提供的担保。 上述有关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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