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30日 20: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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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00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于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计划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5亿元,申请经营用银行贷款总额不超过2.5亿元,并同意使用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或房地产作质押或抵押。 五、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光网公司)与力伟数码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武汉长通光电存储技术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八、聘任梅勇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熊作成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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