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30日 07: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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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首创香港)拟通过认购新股和购买可换股票据及旧股等多种方式,以不超过3亿元港币,收购新环保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总股本10.1亿股;下称:新环保能源)不超过4.5亿股份,其中认购新环保能源向首创香港配售的新股2.02亿股,配售完成后新环保能源总股数为12.12亿股,首创香港持有不超过其发行后总股本的16.7%。新环保能源另有已发行可转换票据可转股3.4亿股,待上述全部已发行可转换票据转股完成后,新环保能源总股数为15.5亿股。首创香港将持有新环保能源不超过28.92%股份,为其单一最大股东。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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