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30日 07: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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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14,348,824,165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1.6元人民币(含税)。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11年度法定财务报表和补充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工作的议案。 五、同意授权公司高级管理层按期行使2006年次级债券赎回权,即在2011年6月30日全额赎回26亿元次级债券。 六、通过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其中168亿元为2011至2013年公司可行使赎回权的次级债到期需弥补的部分);债券期限为5年以上。本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七、通过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八、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九、同意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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