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人民币0.05元(含税)。 二、通过关于向下属部分企业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汉方现代中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拜迪)、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的60,000千元、20,000千元、220,000千元、150,000千元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三、通过关于广州拜迪向其持股50%的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诺诚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有效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该等担保为广州拜迪与诺诚公司另一股东广州嘉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诺诚公司共同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属下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5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同意公司和联合美华有限公司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均为50%)向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医药公司)合共增资人民币3亿元(将全部用于增加医药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增资人民币1.5亿元。增资完成后,医药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将分别由原来的人民币12亿元与4亿元增至人民币15亿元与7亿元,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五、通过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等。 六、同意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会议召开日期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