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7日 20: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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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召开五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2,139,739,25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关于2010年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关于2010年年度存货报废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1年以上。 七、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八、通过公司关于聘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1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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