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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派人民币0.156327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四、通过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国内、国际核数师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各自350亿元的额度上限(或以每次注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0%比例为基准计算确定发行上限)分别注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其中2011年计划首次注册发行150亿元中期票据。 六、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图克大化肥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等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27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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