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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最新股本7,700,681,186股,每股派人民币0.0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关于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核销和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批准公司按持股比例分两期共向控股子公司马钢(合肥)钢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2亿元,两期增资完成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亿元增至25亿元,公司仍持有其71%的股权。 六、通过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等。 上述有关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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