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流通股138,927,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8%;下称:新潮科技)于2009年7月27日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东支行的公司20,000,000股股权,已于2011年3月17日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同时,新潮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6,000,000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11年3月17日起至质押人办理解除质押为止,该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