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0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615,887,759股为基准,每10股派人民币0.4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为投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在2011年度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该额度从2011年3月21日至2012年3月20日内有效。 五、通过关于2011年度公司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议案。 六、同意对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增资8,800万元,使该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33,800万元。 七、通过关于对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追溯调整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13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