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1日 22: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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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该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1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13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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