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6日 06: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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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暂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2010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报告。 五、通过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审计服务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申请201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拟在2011年度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的授信额度。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计划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择机购买银行销售的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总金额在任一时点不得超过5亿元人民币。 九、通过《2010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书》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7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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