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5日 06:37 |
作者: |
|
|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召开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于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备案后2个月内依据市场资金面与利率走势情况,择机发行第二期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期中期票据的期限为5年;发行利率采用浮动利率。 二、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齐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