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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外方投资者曾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中做出注入优质资产的承诺,经过多次方案论证,现上述各方与公司董事会共同向流通股东推出如下组合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燃气控股)拟向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7,829.26万元)20%股权,转让价格总额为14,760.656万元人民币;并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认购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相关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份认购合同》均已签署。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燃气控股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4,480万股解禁后将再延长锁定三年。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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