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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7日召开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在公司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下称:关联交易)预案》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评估结果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资产出售的议案: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309,883万元。 二、通过关于批准实施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下称: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2.23亿元及向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传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方股份)等九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根据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432,836万元及发行价格7.67元/股,公司拟发行股份的数量约为404,871,522股,具体发行数量依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计算确定。其中,东方传媒认购207,388,874股、同方股份认购63,333,339股。本次交易后,东方传媒将持有公司466,885,075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41.92%,处于控股地位;同方股份将持有公司63,333,339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5.69%。 四、通过关于批准实施公司与东方传媒等相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下称:重组)有关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东方传媒等相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拟置入资产实际净利润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调整董、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十、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鉴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本次重组事项尚待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本次重组中股份转让事项尚待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核准,公司将于条件具备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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