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4日 21: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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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欣天颐投资)函,告知“关于前期承诺的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0%,该事项已上报成都市国资委尚未获得批复意见,如在2011年3月3日前仍未获得国资委批复意见,视为欣天颐投资认购未获得批准。” 现时至2011年3月3日,公司未收到欣天颐投资转来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故按照前述来函视其未获得批准,欣天颐投资承诺认购的股份部分将由包括新的集团在内的其他发行对象进行认购。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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