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3日 22: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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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日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预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集团)、公司参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钢集团)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下称:中国海运)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含),发行价格不低于66.33元/股;其中,中船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6亿元(含),宝钢集团、中国海运拟认购金额均不超过3亿元(含);本次发行对象中,中船集团拟以拨入公司的项目投资补助资金认购股份的金额为2,000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结果为准),其余部分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拟用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中船集团、宝钢集团、中国海运分别持有的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7.2亿元,下称:龙穴造船)60%、30%、10%的股权,龙穴造船100%股权的预估值约28亿元(目前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该行为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预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船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预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与中船集团、宝钢集团及中国海运拟分别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预案。 六、同意暂不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由于本次发行拟收购股权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有关中船集团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债权的专项审核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做出补充决议,并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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