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1日 07: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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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8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业绩报告。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人民币0.0114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三、批准公司2011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融资方案。 四、批准广西分公司电解铝二期工程。 五、批准兰州分公司电解铝技术改造项目。 六、同意关于增加公司持续关联交易项目事宜:在公司与中国铝业公司持续关联交易项目下增加“铝产品委托加工”项目,追认该项目下持续关联交易在2010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8百万元,并批准前述持续关联交易在2011年度及2012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均为人民币240百万元。 七、通过关于接续购买2011-2012年度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2011年度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之国内、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十、同意公司适时召开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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