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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6日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286,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3元(含税)。 三、通过2011年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201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11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15亿元(含项目借款)的议案,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以及资产抵押(含存货、房产、地产及其他资产)。 六、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不干胶生产线技改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21日下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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