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2日 22: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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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2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务集团)有关告知函,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2月14日作出有关批复,同意将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航发司)所持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35%的股权、重庆果园港埠有限公司49%的股权、重庆黄?n港口物流有限公司35%的股权,以201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给港务集团持有;同意将航发司在建的涪陵黄旗港资产、债务和人员整体划归港务集团。 鉴于港务集团在公司2009-2010年实施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作出的相关承诺,港务集团特将接受无偿划转港口资产(含股权)一事项向公司作出相关专项承诺。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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