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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2日召开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参股公司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卧龙置业)拟与王建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244,315股股份(占其总股本725,147,460股的8.17%)以339,647,657.90元的价格转让给王建乔。本次交易预计将影响公司期间收益60,937,334.86元。 二、同意卧龙置业拟与上虞市朗格建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将以总价305,216,845.11元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卧龙置业41,024,792元股权(占卧龙置业的15.85%)。上述股权回购后卧龙置业将对回购的股权进行注销,注销后卧龙置业注册资本变为217,507,208元,公司持有比例将由19.15%变为22.755%。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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