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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的累计规模保费[为统计口径数据,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下合称:相关规定)中有关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及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要求进行调整处理],分别为人民币2,540,340万元、885,717万元、3,438万元及62,772万元。根据以上相关规定,上述控股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813,625万元、885,717万元、1,784万元及45,841万元。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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