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14日 22: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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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下称:中信银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壹年。以公司自有的位于射洪县柳城镇中街149号工业用地112373.60平方米和位于柳城镇沱牌工业园的11-15栋厂房及19栋厂房合计52602.28平方米及其占用的大佛路工业用地92786.40平方米为中信银行在2011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5日期间向公司授信而产生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整的相关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沱牌集团)为中信银行在上述期间向公司授信而产生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整的相关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同意公司向遂宁市商业银行射洪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1年,其中1500万元继续以公司自有部份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另1500万元由沱牌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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