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8日 22: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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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11年度预算(草案)报告的议案。 二、同意关于将耀皮康桥汽玻债权转为股权事宜:根据公司六届五次、十次董事会讨论通过的决议精神,同意按照经备案确认的评估价13730.34万元的50%,将应收康桥汽玻股权转让费6865.17万元,转为对康桥汽玻的股权投资。与此同时,建材集团也将应收股权转让费6865.17万元转为对康桥汽玻的投资。 三、通过关于受让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四、同意2011年以公司自有资金,分阶段、分步骤向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生产用流动资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五、通过关于天津耀皮二线项目成立新合资公司的议案。 以上有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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