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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科工)以其所持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51,893,000股股份(占总股份数的54.51%),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航工业)持有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6,035,274股股份(占其总股份数的43.34%)进行置换事宜,截止2010年12月10日,国务院国资委(下称:国资委)对中航工业与中航科工股权置换的批复到期,股权过户手续未完成,中航科工已向国资委申请批复延期。2011年1月27日,公司收到国资委复函,同意上述批复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上述股权置换尚未完成。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长安;中航工业拟将其通过上述股权置换取得的公司54.51%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长安)拟暂时撤回《公司收购报告书》与《豁免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的申请报告》,待中航工业取得公司54.51%股权后,中国长安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申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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