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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交通银行申请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截止2011年1月25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233万元,无逾期担保。 二、按照公司与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国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国经房产)签署的《喀什东路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同意公司向国经房产提供1.5亿元借款,该笔借款的利率将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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