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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福泉高速公司)投资建设的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的建设需要,需对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服务公司)拥有产权的福泉高速公路上跨桥等基建工程、绿化工程和部分房屋及服务区设施等资产进行征迁,福泉高速公司将对扩建工程中拆迁的相关资产向服务公司进行补偿。2011年1月6日,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三个代建单位分别与服务公司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合计补偿金额为19,175.64万元,其中福州段7,648.92万元、莆田段6,140.37万元、泉州段5,386.35万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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