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9日 07: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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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8日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650万股(含本数),其中天药集团拟认购股份的比例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46.80%,剩余部分股份将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8.27元/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天药集团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安药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公司拟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6,410.51万元购买天安药业氨基酸原料药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 六、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耀生物)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公司拟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1,178.58万元购买金耀生物污水处理环保工程资产。 上述第五、六项议案中目标资产交易价格将最终按照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天津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该等行为均构成关联交易。 七、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天药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同意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尚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事项尚需经天津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的日期尚不确定。因此,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手续完备后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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