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2日 22: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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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近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的投向有关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国信证券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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