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09日 15: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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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济南信赢煤焦化有限公司(下称:济南信赢)签订《资产租赁经营协议》,公司租赁经营济南信赢回收工序所有资产,租期为两年,自2010年9月30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289.55万元/月,全年支付租金为3474.57万元。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维修与保养由公司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及财产保险费均由公司承担。 二、同意公司拟向最终控制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1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的平均年利率为4.5985%。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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